公共车位停车被收45元,这种行为是“抢劫”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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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一网友称其将车停在公共车位3天,遭大妈贴条收停车费45元。

当事人说,自己去开车时发现车窗上被贴了东西,正在往下撕的时候,一位大妈从旁边冲出来,说停一天15元,他停了3天,一共45元。当事人说,自己停车的地方属于公共停车位。但对方不依不饶。当事人拨打停车办电话和投诉电话,确认该车位的确是免费的。大妈看当事人态度强硬,才没再纠缠。

公共车位停车,有哪些限制?如何收费?欢迎收看本期一颖看法。

大众日报政教新闻采编中心

出品

支持单位:山东省法学会

文稿、出镜:刘一颖

拍摄、剪辑:张春宇 杨帆

策划:王学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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